有個問題想了很久,為何香港人最喜歡看人家爭產?近期的有霆鋒栢芝、何家、龔家,遠的也有鄧家爭產案,無一不登上報刊頭條,短則一二日,長則持續出現一兩周。不過論金額,香港多年以來的爭產案,跟以下的還是有一段距離。
自從2003年創辦至今,facebook的市值已暴漲至接近800億美元,相當於逾6000億港元。拜電影《The Social Network》所賜,眾所周知,Mark Zuckerberg曾被Winklevoss兄弟控告,前者被指於2003年不守委託承諾,反過來抄襲兩兄弟的點子,私底下建立了facebook。這宗官司前後拖了足足8年,間接造就了奧斯卡最佳電影,兩兄弟直接取得的股份估值1億美元。
近日,Winklevoss兄弟終於肯放手,不跟facebook打官司,不再上訴。然而,一波未平,一波又起,此時又有另一位仁兄Paul Ceglia,入稟指自己擁有facebook一半股份。要知道,一半股份價值400億美元,Ceglia並不是甚麼出色的程式員,他更曾因藏毒被捕。Ceglia稱擁有一份合約證明其擁有50%公司股份,更有另一封電郵作為證據,證明自己擁有facebook的一半股份。
Zuckerberg馬上回應,指所謂的合同和電郵都是偽造的,反觀facebook的立場,卻是「我們不知道電郵是真還是假。」
爭產是中國人源遠流長的文化之一,自古到今,不論貧富,有爭產糾紛的中國人不計其數,因而即使中獎者另有其人,事不關己,但讀者在人家的成功爭產故事,至少能代入其中,滿足「唔使Do」的幻想,其實跟中六合彩報道同一個道理。
反之,外國人甚少爭家產,外國的富豪,部份將身家悉數捐給慈善機構,其餘的富二代,多數也不會你爭我奪。即使爭,也是爭別人的產,像facebook。不過,既然Zuckerberg的女朋友是中國人,會說廣東話,血液裏也就滲入了爭家產的DNA,當二人結婚生子,誕了下一代,facebook的前途,都會蓋上一抹中國式的陰霾。
《2011年06月25日刊於蘋果日報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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