拉登之死,最開心的是美國人,最不開心的可能都是美國人——美國的傳媒人。
拉登的死訊,首先出現於twitter,繼而湧向facebook(fb)。若計最早爆出消息的時間,twitter比起NBC、ABC、CBS等電視台足足快了20分鐘,就連Fox亦要在twitter之後6分鐘才有新聞報道。
舊媒體昔日至高無上的影響力顯然已大不如前,不只是美國,全世界的舊媒體,焉能不心寒?
美國科技博客Mashable訪問了兩萬名讀者,發現三成人透過twitter知道拉登死訊,另外兩成人透過fb得悉,總計逾半受訪者靠社交媒體獲取新聞。
換言之,拉登這一役,不管「Break News」抑或「Distribution Channel」而言,新媒體均告大獲全勝。
無可否認,互聯網本身已是最快、最即時、最多產的新聞媒體。以香港為例,報章雜誌經常報道網聞,娛記要緊盯藝人微博,突發記者要玩twitter,政治記者要留意政客的fb戶口和高登討論區。歸根究柢,由於消費者愛看,他們無法不報道。
有人認為,市場始終需要有人確認消息的真偽,這是對的,不過最能勝任這工作的是否傳統媒體,我卻有所保留,至少維基百科早已證明了集體智慧的可信性,絕對不差於所謂的「專家」。
往好處看,互聯網使舊媒體多了材料可供報道,報道若好,更多了社交媒體平台,將有趣的報道廣傳開去,一傳十、十傳百,將眼球帶回舊媒體處,有可能是前所未有的收入來源。往壞處看,互聯網開放了廣播資訊的市場,人人都可以免費地發佈消息,舊媒體失去壟斷地位。
無論如何,論得益者,肯定是資訊的消費者。
(2011年5月7日刊於《蘋果日報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