做愛和創新,其實很相似。
年輕人日做夜做拼命做,從不覺疲;中年人貴技巧不貴多,務求精純;只有人到晚年,有心無力,每逢重要節慶日子,才勉強應節一下,頂多幾下。創新的精神,也彷彿男人的精液,一早設有配額,總有殆盡的一天。
科技產業常見的專利 Lawsuit,就像偉哥,若偶然服用,的確可以顯顯威風,但使用頻率越高,副作用越大,也越接近無法抬頭的一天。
像 Xerox、 RealNetworks這種大公司,成名早,創新的黃金時間已經過去,難以避免需要依靠 Lawsuit壯壯聲勢,唬嚇爭食的年輕小伙子。不過,最近連依然「有心有力」的 Steve Jobs亦要對 HTC提出 Lawsuit,的確令人摸不着頭腦。惟有希望藥力不要太猛得了副作用。
至於微軟,很合理,至少當初沒改錯名,現在大可以考慮改喚大軟或太軟。此外,其實還有很多科技公司喜歡打官司,一時間不能盡錄。
反之,我有一位搞 IT Startup的朋友,創業逾七年,其間有起有跌,革命尚未成功,雖屢戰屢敗,仍屢敗屢戰,由於「尚未滿足」,依然雄赳赳氣昂昂。
最後我想,就算 Steve Jobs真的用盡了 quota,其實也無所謂了,反正他已經解放了全球最血氣方剛最有本錢的年輕人,大伙兒正在日做夜做拼命做,功德無量矣!
《2010年03月06日刊於蘋果日報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