朋友E在娛樂圈打滾,朋友眼中,其人說話直接,但經過傳媒工程,公眾眼中,朋友言論惹火,近乎於「串嘴」的程度。
自此,朋友E的工作生涯,多了一項應付狗仔跟蹤的常駐任務。只不過,狗仔乃於娛樂圈獲取知名度的副產品。被狗纏身乃他決行為,這跟邀狗同遊的自決場地表演,又有所不同。再說,不得不承認,半紅未紅的藝人,對前者還是夢寐以求。
幸好,朋友E乃少數擁有傳媒寫作地盤的圈內人。狗仔亂寫,她可以立即還拖。既然雙方都是平面印刷,那麼誰勝誰敗,得看誰聲音大,理據多。此乃以媒制媒之策。
那沒有地盤的怎辦?互聯網本身已是超級平台,唯一怕你不夠紅,或者講故事技巧拙劣。否則,在網上平台反擊,必更利害。舉個例,周刊意圖抹黑,作故事,造假圖,除把原本一五一十交代清楚,還可以上載當日的現場實況,那怕是一張手機相,或者一條短片。親手篤爆吹水狗的老作例牌,豈不痛快?
事實上,一般人也可應用此技。舉個例,舊同學約舊,出來才知當了傳銷黨,遭傳銷公司強行挾持,不許放人,手機從褲袋抽出來,把一眾猙獰面孔盡數攝低。最近醫療事故接連,不得已光顧陌生醫生,怕其亂處方,同樣錄下整個診症過程,留個紀錄,對方還敢不打醒十二分精神?
早兩個月,本地曾出現一次「傳媒欺凌vs網上欺凌」的論戰。兩位大戰的靚女,朋友E為其一,其「互聯網上沒有誰欺凌誰」的高見,思哲感佩服。這兩天,有看新聞的,也知道被傳媒欺凌得最離譜,倒是那位已過世的王妃,其死亡屬意外還是人為,至今未有定論。思哲忽發奇想,如果當年戴妃有寫博客……
2007年10月4日刊於《蘋果日報》
Erica ?
乜你咁揚架
🙂
狗仔身在江湖,身不由己。狂欺凌、狂吹水,目的只是滿足客戶要求{你老闆 – 讀者 ),為的是一口狗糧。
無錯,狗仔能夠生存,一定有其價值。人有好壞之分,狗當然也分好壞。
做假的,乃壞狗,不做假的,就是好狗。
E多謝你寫這篇文章啊~~~~~~
如果加返句"我左丁山"係篇文度,我已為係左丁山,因為佢好鐘意寫朋友C親戚D同事E~
其實余珍可以think 下請Erica過商台做下DJ~夠敢言講野有pt有獨立人格完全好適合商台~ 商台可以think 下請佢~~~
TVB壟斷,圈內人敢怒不敢言,已不是一朝一夕之事。
哲兄:
我覺得E要再充實自己的實力,才可作抗衡,E應該看川普與清崎的新作,醍醐灌頂!!!~~~~~~:)
係咯,有實力,不仇無出路,大不了上有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