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逢看見甚麼範式轉移的新產品,我都特別興奮,忍不住要拿上手玩玩,這個心態,或許跟現在本地為數不多的iPhone用家,相差無幾。
我雖沒有iPhone,卻在街上使用流動寬頻時,閱到微軟高層Cliff Reeves的博客,得悉美國那邊廂,消費者與廣告商關係的新範式轉移正在萌芽。
早兩天寫《Kid Nation》,寫那種廣告商津貼電視節目的關係,相對而言,就是舊有範式。把巨額廣告預算,花在真人Show或連續劇的電視廣告上,好處是有如在西洋菜街租舖,人流多曝光度高,只是你的產品,並非所有途人都有興趣。
津貼誘觀眾主動睇廣告
再說,廣告硬生生塞到眼前,除非是個別廣告精品,否則,觀眾對普通廣告已有相當免疫力。贊助是比較聰明的辦法,因為加強了產品與內容的關聯。例如電訊商贊助球會,在球衣貼上品牌Logo;汽水商贊助流行歌手,在歌曲唱出他們的產品名稱,某程度上,也是對觀眾讀者間接Value add。
Cliff Reeves筆下的新東西,思哲喜歡喚它「Kill Bill」廣告。取代過往我們「主動睇電視,被動看廣告」的習慣,新模式下,觀眾反過來「主動睇廣告,被動拿津貼」。所謂津貼,不是現金,而是可免費使用某種服務。舉例,免費手機通話分鐘、下載數碼音樂、接收體育或財經即時資訊等。換言之,這是更進一步,廣告對觀眾直接的Value add。
誠然,這不能取代所有傳統廣告,至少思哲不會為了通話分鐘,刻意花時間看廣告,但我倒相信,進入資訊革命年代,廣告朝這方向發展下去準沒錯。
2007年9月28日刊於《蘋果日報》
「Kill Bill」真是一個很貼切的叫法。
為了增加積分,手機用家除了要主動看廣告,可能還要用互動SMS即時回答廣告問題,以證明自己不單有看廣告,而且是用心去看。
手機帳單或許很快變成歷史文物。
沒錯,手機通話費越鬥越平,流動寬頻VoIP又正在普及,主動睇廣告既model,其實在美國已經開始target部份年輕用戶開始推行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