環保署萬稅

前日環保署發表諮詢報告,建議盡快推行膠袋稅。環保署一廂情願推行新稅,以為可以向大眾推廣、灌輸環保意識,其實不然。

現在思哲試描述稅項推出市面後,香港商界有甚麼轉變。

商家除了轉用更不環保的紙袋、布袋外,由於濕漉漉的鮮肉及鮮魚等消費品,用紙袋或布袋盛載都不方便,很大機會搞到顧客「一褲都係」。反正潮流興獨立包裝,倒不如把貨品都用保鮮膠紙真空處理,務求顧客拎得放心,買得開心。

鮮魚將變包膠魚

到了思哲下一代,由於見慣了鮮魚都有保鮮膠紙包,誤以為「包膠魚」是自然生態,到有一天見到活生生的魚,卻誤以為是新生物。就像外國小朋友自小在市場見到的蝦都沒有頭,到有一天在中國餐館發現有頭蝦一樣大驚小怪。推廣、灌輸環保意識不成功,反而「港燦」之名不脛而走,成為又一個國際笑話。

環保署在推出膠袋稅幾年後,發現雖然膠袋少人用了,但是用膠量不跌反升,由於膠已經被他們視為眼中釘,在政治正確與「做點事」的心態下,索性所有含膠的物品都要收稅……

油價升副產品增

以上故事雖然是虛構,但也不是無的放矢,在膠袋稅推出後,極有可能發生。畢竟世上沒有免費膠袋,在市場機制下,早已懲罰了過度浪費的商家及客戶。環保署實在不必為了環保,力推一條破壞環境的政策。

其實膠袋是石油提煉後的副產品,這些副產品不用作製造膠產品,根本無甚用途。由於近幾年石油價格大升,各國油田都增產,因此石油及其副產品大幅增加。如果不造膠袋,這些副產品下場只會被當作垃圾,那豈不是更浪費?

2007年9月6日刊於《蘋果日報》

對「環保署萬稅」的一則回應

  1. 思哲兄,一般經常論及經濟之人士,都會視各樣環保或管制手段為惡。今日尚且不論膠袋稅是否有效,從您最後一段文章來看,似乎認為作膠袋是天經地義的事情。若是不做,甚至是一種浪費。

    希望思哲兄此言,只是在諷刺環保署教袋稅措施不當,而非表露出對環保不關心甚至反對的心態。

    因為我想思哲是明理人,不會不知道一味發展經濟忽略環保,反而造成綠色GDP或外部成本的傷害吧?處理這些塑膠袋以免付出生活品質的成本,也要計算在內吧?若膠袋數量過多,而使全港人必須多付出處理廢膠袋的費用,那不如從源頭管控做起更好,不也是減少整體經濟成本的方法嗎?

  2. 思哲兄:

    對於閣下的理據,小弟認為極之牽強,直情是打橫黎講,試評論如下:

    1. 包膠魚 – 思哲兄可能少去超市,香港超市的濕貨,例如活魚或鮮肉,都先放進小膠袋,方便量秤及保持乾爽,才放進政府將會徵稅的百佳袋,因此不存在閣下幻想的情況。歐美情況更甚,市場賣魚多先行屠宰,去頭去尾,甚少於市場見到活魚。請問歐美小孩,是否都是只懂包膠魚的「歐燦」或「美燦」的國際笑話,還是作者才是不知民情的笑柄呢?

    2. 膠袋用量 – 法例是希望市民自備環保袋,此舉對精於數口,經常光顧超市的主婦,最為有效。一般有煮食家庭,每天都要用上一個大垃圾膠袋,多拿幾個百佳袋,只會變成膠袋裏的膠袋,加倍染污環境。

    3. 浪費石油副產品 – 自由市場原則,不造膠袋,可以生產其他,或不提煉出來,以免增加儲存費。膠袋的最大問題,是以同一重量的材料,可生產很大面積的薄膠袋,嚴重影響雨水及地下水流,阻礙其他垃圾分解。

    閣下如想反對膠袋稅,理由可以包括:反對寓禁於徵,對市民有無謂約束,應從教育做起云云。但用上文中的歪理,只突顯「為反對而反對」的「蘋果精神」,做成反效果。

  3. 非常同意二位的說法

    建議思哲兄找一下台灣的情況

    台灣之前都亂用膠袋
    最後咪又用膠袋稅去引誘人轉用環保袋

    重有現在的膠袋比好多年前thin了成倍

    想再用多數次都唔得

  4. 其實膠袋的原料根本不是甚麼"沒用的石油副產品"

    膠袋一般都使用聚乙烯製成,聚乙烯的原料是乙烯(會考化學應該很多人會懂的吧)

    乙烯是從石油提煉出來的"高級成分"(包括用來生產煤氣的石腦油,還有現在的士小巴用的石油氣)經過高溫的"裂解程序"得出來的,所以造多一個膠袋,便會耗用了一些本來可以做燃料的石油產品

    就算是聚乙烯本身,也可以用來做保鮮紙,
    紅A膠盒,甚至是防彈背心,不一定要用來做膠袋的

  5. Dear 各路英雄,
    首先多謝各位的意見。無頭蝦的笑話是思哲小學時聽同學說的一個笑話,本來想借題開一個小玩笑,不過原來有人會如此認真留意思哲的一言一行,思哲在此真心的感激大家的愛之深、責之切。
    關於環保的問題,以下的文章,希望幫到大家:

    http://pieatapple.wordpress.com/?s=%E8%86%A0%E8%A2%8B
    http://appledaily.atnext.com/template/apple/art_main.cfm?iss_id=20070526&sec_id=4104&subsec_id=15337&art_id=7143079&coln_id=6708365
    http://hkmediabuster.blogspot.com/2007/05/blog-post_26.html

  6. To Andy,
    任何野都有一定好/壞的一方向

    另外你給的link是大紀元

    大紀元本身的可信性不大

  7. 反對,就係為反對而反對

    波蘿游又算唔算「為反對反對而反對」呢?

    連包膠魚笑話都當真,這種人的行為也可真怪異!

    唔怪之得呢種人會心甘情願供強積金。

    波蘿︰多謝……多………謝………政府強我地……好……噢…………噢……強積金…唔好…收少的……噢……唔……手瀆……手續費~~~~

  8. 我想思哲兄說的包膠魚,想必是愛爾蘭的例子。

    愛爾蘭實施了膠袋稅後,店鋪改為預先包裝,再加以改派紙袋,更加不環保。思哲的包膠魚,只是個無傷大雅的笑話,用來諷刺膠袋稅的荒謬,連這樣都看不出,我無言。

    至於台灣:
    台灣之前都亂用膠袋
    最後咪又用膠袋稅去引誘人轉用環保袋

    錯了,台灣本來禁用0.66mm以下的膠袋,大家都知道台灣有好多小食店,結果全部小食店都被迫用更加厚的膠袋,是更不環保了。小食用環保袋?結果是台灣政府面對現實,決定讓小食店、餐廳轄免

    「浪費石油副產品 – 自由市場原則,不造膠袋,可以生產其他,或不提煉出來,以免增加儲存費。膠袋的最大問題,是以同一重量的材料,可生產很大面積的薄膠袋,嚴重影響雨水及地下水流,阻礙其他垃圾分解。」

    這一句是完全沒有做功課的說法。

    乙烯丙烯是從石油腦轉化而成,是石油提煉時所產生的多餘物資,這些原料,不用來造塑膠就會變成垃圾。而且聚乙烯「可生產很大面積的薄膠袋」是有其用處,在堆田區中用來包著「其他可分解垃圾」分解時產生的氣體和液體污染。

    看罷波蘿遊完全沒有做過功課的批評,我才知道何謂「為反對反對而反對」

  9. 我包膠魚一段,主要指出現時本港超市買鮮肉,例如魚、豬肉、甚至生果,都會先放進小薄膠袋裏面,以保持乾爽衛生,再放進百佳袋。除非大家都接受把濕淥淥的鮮肉放進環保袋,否則那個小薄膠袋還是需要。因此現實不存在思哲提到的另行包膠,作為評論員,要多作生活體驗,了解香港現實情況,不要光靠互聯網,法例是用於香港,不是愛爾蘭。

    台灣經驗 – 香港法例只適用於超市及便利店,不包括小食店,更沒有0.66mm的要求,都算是已參考台灣不善之處,盡量減少擾民吧。

    乙烯丙烯 – 我提到不做膠袋,可做其他,例如一個膠水桶,就可以取替了千百個膠袋,後者對地下水流的影響,肯定較前者嚴重。
    至於你說乙烯已用在堆填區,請到環保署網頁了解其功能,那是一塊連線一公里的膠布,就好似泳池底部的防水膜一樣,減少污水滲入地下,流到鄰近地方。如果你是將軍澳居民,你都不想污水流到你屋下(可惜環保署阻擋了污水,擋不了臭氣)。請不要混淆視聽,誤把這塊堆填區專用的膠膜,看成我們的膠袋。市民的垃圾膠袋,會阻止雨水流進堆填區,亦減慢區裏面污水流動,變相減慢排污功能,亦減慢有機廢物分解。

    一個現實經驗:政府對新墳地,規定十年起墳執骨,以往十年限期,足夠先人肉身完全腐化,適合起骨。但近年的新蓋的墳地,都大量用上石屎,減慢地下水流,亦減慢屍首腐化,令很多十年開棺的屍首,還甚具形態,令子孫不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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