蘋果之決斷

It’s not about money. It’s about the people you have, how you’re led and how much you get it. ─ Steve Jobs

最近蘋果與歐洲的電訊商達成協議,委任三家電訊商代理其iPhone的銷售,分別為德國的T-mobile、法國的Orange及英國的O2。換句話說,不久將來歐洲用戶也可用到iPhone了。

何以蘋果堅持與AT&T作捆綁式銷售,這個一直困擾著思哲的疑團終於被解開:在合約中,蘋果將會向電訊商收取iPhone用戶的一成收入。原來除了賣機,蘋果還想用戶每次用iPhone時,自己都有錢落袋。

受利好消息刺激,蘋果的股價立刻由星期一收市價122.22美元,跳升至星期二收市價127.57美元。

始終歐美用戶的習慣與香港用戶不同,而且二手手機市場不及香港般流動性發達,因此歐美用戶的轉手機頻率較低。這種情況下,iPhone式的捆綁銷售變相為電訊商留客,電訊商也可用這次機會吸引蘋果的忠實信徒作客戶。

如果有一天,蘋果把相同的計劃實施到香港,相信成效將不及歐美。由於香港人換手機的速度較快,難保一天有其他更吸引的手機出現,走在潮流尖端的港人,定會義不容辭地轉機。手機的競爭十分激烈,硬件的折舊率也快,因此有新款手機推出後,最理想的做法最短時間賣出最多。

因為捆綁策略需時,iPhone在美推出兩月,才到達歐洲,來亞洲相信更慢。這段時間內,正好是其他手機廠商在亞洲作出反撃的最佳時刻。

2007年8月23日刊於《蘋果日報》

對「蘋果之決斷」的一則回應

  1. 蘋果的i-pod已經是市場上最靚的. 當你用了i-pod之後, 你就不會用其他的mp3機.

    i-phone的情況會一樣.

迴響已關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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