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鐵媽媽聲 罰你坐花廳

Under certain circumstances, profanity provides a relief denied even to prayer. ── Mark Twain

兩鐵合併計劃正進行得如火如荼,上星期五政府把統一了的鐵路附例向立法會提交,其中最引起爭議的,莫過於把講粗口的罰則提高至罰款5000元及監禁半年。

「小狗能擦鞋」及四字真言(這兩句所指,有識之士應該明白),早已經成為香港的普遍文化,是港人較激烈地表達自己內心情緒的必用形容詞,也是有效地平衡負面情緒的心靈雞湯。

實施這附例,結果會與禁煙條例一樣,成為另一個無法有效執行的笑話,因為把粗口掛在口邊的人一定比把香煙掛在口邊的人多。結果未能淨化地鐵,「有法不守」這一壞習慣卻不經意地成為香港人的普遍共識,對香港司法制度只有百害而無一利。地鐵公司為了成功合併,實在做了很多功夫。新修訂的鐵路附例有這麼多條惡法,明眼人都知一定出事,會成為合併的一大阻力。

為何地鐵仍然無懼輿論壓力,在這非常時刻,為各階層製造機會阻止合併?可能是地鐵公司想提高自己的議價能力,到關鍵時刻廢除惡法換取合併,來一個大團圓結局,皆大歡喜。我跟利世民聊起,事情很可能不那麼複雜,最大可能只是由於合併附例時,有人貪圖方便,不經大腦地把兩套附例選其嚴格的推出,說有陰謀,似乎太高估他們了。

2007年5月28日刊於《蘋果日報》

對「地鐵媽媽聲 罰你坐花廳」的一則回應

  1. 尹思哲兄, 我成日都有留意你個blog,我有一個要求, 以我所知, 今個星期五, 又係另外一單極之滑稽的檢控又會發生(炸迪迪尼案件), 希望係星期五之前, 你可以係你的專欄提醒下大家, 保障大家言論的自由, 如果呢單案又判有罪, 我諗日後可以唔駛再上網了, 希望你也共同關注, 謝謝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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