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hatever the difference between brilliant and average brains, we are all creative. ─ Jeff Hawkins,founder of Palm
上周五,在美國有家上市公司,股價一日升10%,傳聞Nokia和Motorola都想收購它,這公司正是Palm。
對許多香港人來說,Palm的收購消息,可能只是千百萬條財經headline其中之一,沒有多大感覺。思哲不同,「他」是小弟出生入死多年的拍檔,從Pilot、m系、Zire、到目前的Treo,伴隨思哲經過求學與職業生涯無數的風浪。
事實上,自從被WindowsMobile打開了缺口,市場上Smartphone選擇越來越多,Palm的王者地位,早被其他品牌奪去。不久之前,公司嘗試作出妥協,把開發軟件的部門,賣了給日本軟件公司ACCESS;甚至推出採用WindowsMobile手機,一改從前硬件綑綁軟件的作風。
競爭對手越來越多,支援WindowsMobile,只能夠擴大產品的接觸面,卻沒有提升,甚至削弱了Palm的核心競爭力(UserInterface)。因為產量遠低於主要對手,Palm一直在產品價格被對手佔盡便宜。
反過來,其他主流手機生產商,例如Nokia和Motorola,高階手機是他們最困擾的業務,那些「所謂」的智能手機,User Interface一團糟,似「機玩你」多於「你玩機」,思哲認為,這些只宜遠觀的手機,頂多是用來襯托出Treo和iPhone的偉大。於是,主流生產商收購Palm的傳言,甚囂塵上,尤其是缺乏高端型號的Motorola。
思哲想,當初Palm要放棄的,大概是硬件業務而不是軟件,因為它的優勢,還是建基於軟件而不是硬件上。最近,這家公司又宣布了從ACCESS手上拿回PalmOS的開發權,難道跟我猜的一樣?
2007年3月5日刊於《蘋果日報》
Palm 老闆 Jeff Hawkins 近年研究人腦運作及記憶原理, 把心得寫成《On Intelligence》, 預計人類未來的「進化」將由高超科技植入腦部或剌激大腦所促成。
如果世界不大戰、惡化生態不毀滅地球的話, 電影《Terminator》中的 “Cyborg"(半人半機器) 也許很快不再是科幻小說的劇情。
先別說研究成果,單是他那不循常規的Career Path,就得寫個服字。
這位人兄,早年是Intel工程師,薪高糧準,可他不滿足,最想研究人腦,開發真正的人工智能,於是寫信比老闆,要求公司開新部門專門研究人腦,結果不逮被拒。
當時,人人以為他瘋了,佢辭職,報讀MIT醫科,不獲取錄,又去了UC Berkeley,讀biophysics,直至有人同佢講:「你的研究太冷門,無人肯贊助。」結果他又退了學。Hawkins知道,欲做研究,必先自強,揾到錢才可以隨心所欲。
最終,佢返了去做電腦,Pilot和Treo就是基於這個原因誕生出來的產品。
I’m studying brain functions too. I find there is no related professional in HK who can understand these things – As psychiatrist only know how to dispense drugs to schizophrenics; neurosurgeon only know how to cut away brain and leave the rest to somebody else; ordinary clinical psychologists are like counselor, not a real science, at most you can call it social science. When I have time, I try to read On Intelligence to see if there is anything interesting.
小弟也是Palm的追隨者:從US Robotics的Palm Pilot,到Classic的Palm V,到彩色的Palm m505,到現在的Tungsten T3,但看到Palm的發展,也不禁搖頭嘆息。
Palm眼巴巴看著PDA的marketing被Windows Mobile一步步侵佔,現在Palm已成為小眾玩意 … …。但用過Palm的人都知道,在Userability上實在有過人之處,軟件多,易學易用;實在不想看到Palm就此倒下來 … …
真的好想看到Palm可以重振聲威!
我沒有用 Palm,但我有朋友都說好用。
聽了尹思哲說Jeff Hawkins的故事,真很敬佩Hawkins!相信,他必定是一個很有 vision 的人,才會不斷地嘗試,不怕失敗!我也很想不從正常career path 工作。不過在香港好像很困難。
當 startup 漸漸成為一間 corporation時,公司結構複雜了,公司的方向及發展已不再是創辦人可以control到,又要睇股價,又要理share holders/board members,又要公司賺到錢,同產品好賣。買掉自己公司或收購,好似已變成了常事。原因很多,除了經營不了,其他原因如,founder想發展其他事業,以至有他們的Second Life!如 Steve Jobs, 他開創了 Apple,離開後,先後開辦了 NEXT 和 PIXAR。大家都知 PIXAR 是出名做 Animation。現在又回Apple。Apple低沈了多年,現在又興起來。
Research 呢! 社會轉變了,"研究"與"經濟"掛釣,沒有經濟價值的,便不被採納,連大學都成為商品!人們好像忘記了,很多東西的發明與發現,其實一開始並不是看"經濟效益",不能量化!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,現在就是本末倒置。
我肯定會轉 Now ,因我收看有線目的是英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