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內人 2.0 beta

先謝過各位的意見。

案內人 2.0 的想法,其實早在開始寫這個專欄的時候便已經在構思,只不過人的惰性令計劃遲遲未有實現。

所謂的 2.0,其實是希望打破傳統文字媒體的思維和運作方法,找一條新的路向。可以告訴大家知,案內人是集體創作,我們也相信只有真正的集體創作,才可以突破個人的限制和以往文字媒體的框框。

所以我們說可以進步的空間還多,絕對不是客套說話。集體創作的生命力,就是在於不斷互相學習,吸引大家的優點,找出以前自己看不見的潛力。落筆寫文章的幾個人,是團隊的一部份,大家每天花時間上來的,又何嘗沒有參與?只不過 Feedback 的方法有所不同,以往我們都會看這個 Blog 的流量統計,猜想究竟大家對些甚麼題材興趣。

不過,與其看數據隔靴搔癢,何不直接一點邀請大家講出感受呢?參與的人愈多,我們可以學習的也愈多,可以發掘的題材也愈豐富,對嗎?

借希臘哲學家 Hearclitus 的說法︰ You could not step twice into the same river; for other waters are ever flowing on to you. 

所以當時空都轉了,也只有隨著新的環境去找新的方法。

不過,我們相信,只要曾經有人可以做到的事,找到適當的方法,配合上適當的資源,其他人也一樣可以做得出來;花點心思的話,說不定可以做得更好。既然如此,活在當下想如何做得更好便是,也只有不斷進步,寫這個欄 (Blog)才有意思;否則,日復一日地去想將版面填滿,對花了時間金錢的讀者不負責任,其實自己也沒有樂趣可言。

細心的網友也可能留意得到,其實我們背後也有一套甚為強烈的價值信念,一直在支持我們的工作和帶領我們的思考,希望大家會慢慢察覺到。不過,話說得 120% 就沒有意思,還是盡在不言中,留待日後再跟大家分享好了。

對「案內人 2.0 beta」的一則回應

  1. I would say web 2.0 would be successful if we could meet the following criteria.

    – user generated content. Just like Gootube,weblog etc. You already did a good job on this.

    – Chris Anderson ‘s long tail environment. The community is large and the platform is so widely used.

    – OpenAPI for interfacing the platform. I could think of GoogleEarth/GoogleMap.

    Do you think “案內人" can be improved following this direction ?

    An IT guy

  2. “細心的網友也可能留意得到,其實我們背後也有一套甚為強烈的價值信念,一直在支持我們的工作和帶領我們的思考"

    人人也可以孔少林? :p

  3. 其實重點是這個 blog 每天只是將蘋果日報的專欄 copy & paste。以我為例,早上看完報紙,可能晚上已經忘了在 blog 找回該文 reply。可能的話,我建議兩點:

    1. 把「明天」專欄的重點先行貼出,不是像 sneak preview 般的有頭無尾,當然也不用全篇刊出 (反正一定與蘋果有 agreement),只要把論點與結論以 point form 模式貼出即可。起碼有興趣者可以率先 reply。

    2. 轉貼 (或連結) 其他 blog 的貼文並提意見,一如「追渣沽」的長尾論。這類意見不需要轉載到專欄,但可集中 / 引起討論。

    小小拙見,如有冒犯請見諒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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